全民公众讯(窦玮)无义钱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近日,两名95后无业青年,瞄准疫情“商机”,以虚假销售口罩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30余万元。2020年3月17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依法批捕该两名疫情防控期间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
2月1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接网安情报指令,称有嫌疑人通过抖音发布生产口罩的虚假视频,利用被害人迫切需要口罩的心理,以虚假销售口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收到转账资金后随即拉黑被害人,将钱款占为己有。接指令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两名95后无业游民黄某某、苏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即对二人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于当日16时许将二人抓获归案,并扣押了作案工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苏某某对其在抖音上发布生产口罩的虚假视频,以虚假销售口罩的方式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作了供述和辩解。
黄某某、苏某某被拘留后,赣榆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快速提取、固定证据,扩大侦查范围。在受理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并调取了犯罪嫌疑人在抖音上的虚假生产口罩视频,以及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上的转账记录等。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苏某某在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疫情最严重期间,在抖音上发布生产口罩的虚假视频及微信号,利用被害人急迫需要口罩的心理,引诱被害人添加其微信好友,后通过微信与被害人商谈销售口罩事宜,以虚假销售口罩的方式诈骗被害人钱财,共诈骗92人次,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应从重罚。赣榆区检察院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苏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虽然疫情期间的医用物资非常紧张,广大群众也要擦亮双眼,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医用口罩,切勿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犯罪分子也不要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会被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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